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 地方动态/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地方动态 >
  • 北京市商务局:全力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 扎实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工作

北京市商务局:全力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 扎实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工作

来源:北京发布发布时间:06-02
分享到:

原标题   市商务局:全力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 扎实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工作

6月1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52场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主持。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西城区、石景山区、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出席,通报最新疫情,介绍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丁剑华介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商场复工复产情况:

端午节假期临近,按照市委市政府防疫保供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市区商务部门将严格落实商业服务业防疫措施要求,全力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扎实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工作。

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

据监测,近期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货源充足、供应稳定、交易正常,肉蛋菜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总体呈下降态势。

近一周,7家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日均上市量超过2.1万吨,处于正常水平,批发价周环比下降近12%;猪肉日均交易量360吨,供应平稳、价格较前期微幅下降;鸡蛋日均上市量保持在360吨以上,供应充足,批发价周环比下降3.5%;粮油市场运行平稳。同时,各商超门店、社区菜店、直营直供店及生鲜电商等各类生活必需品备货充足,供应平稳。

端午节期间,市区商务部门将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本市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

一是抓好货源组织和配送。组织协调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产销对接,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充足。指导连锁超市和生鲜电商企业提高蔬菜自采量,将备货量提高到平时的3倍,节日期间加大配货频次,加强购物高峰补货,保障市民采购需求。

二是做好封管控小区供应保障。通过驻区和驻场联络员及封管控小区周边连锁超市联动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末端供应情况。市区500余辆蔬菜直通车做好应急准备,可随时根据需要保障涉疫小区供应。电商平台前置仓增加封管控区周边人力调配,优先保障封管控区居民线上采购需求。

二、商场复工复产情况

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5月29日起,本市分区分级动态实施社会面防控措施。本市除封(管)控区内的购物商场外,因疫情暂停营业的购物商场陆续恢复营业,但要适度控制客流量,暂不举办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5月29日,朝阳区SKP、国贸商城、三里屯太古里、燕莎友谊商城、蓝色港湾、朝阳大悦城,房山区龙湖天街、顺义区中粮祥云小镇等大型商场,新闻发布会后立即开展环境消杀,安排符合条件的员工复工,在从严从实落实商场疫情常态化的各项管控措施前提下“开门迎客”,有序恢复营业,静下来的商场又恢复了烟火气。

部分商场为了兼顾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采取“员工不出区”等闭环管理的方式,部分员工甚至吃住在商场。

从一些重点商场的监测数据看,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三天恢复营业的商场客流平稳,是2021年同期日常客流的三分之一左右,销售额也恢复到日常销售额的40%左右。

近三日,SKP客流量、销售额恢复近五成,销售额1亿元左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市商务局正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抓紧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采取务实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市民消费信心,促进全市消费市场有序、加速复苏。

三、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是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依然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商业服务业企业要严格执行最新防控政策和措施指引,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商场(购物中心)、超市等经营场所要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控制客流量,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人员聚集,严格规范佩戴口罩,严格场内通风消毒。

餐饮经营单位要继续落实暂停堂食防疫要求,做好外卖和顾客订餐取餐的服务和防疫。

美容美发场所要采取预约登记分时入场,保持工位合理间距,理发工具严格一客一消毒。

外卖配送等重点从业人员严格佩戴N95口罩和防护手套,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广大消费者要积极配合商家做好疫情防控管理,进入经营场所主动扫码测温、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在场内逗留时间,不扎堆、不聚集。


本网编辑:赵金霞

本网责编:赵廷举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