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水利局认真贯彻法治思想稳准推进各项工作
武城县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水利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把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贯穿水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从中汲取丰富营养、把握立场观点方法、体悟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结合水利改革发展实际,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持续普法,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水管水,为促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聚焦主责主业,各项工作推进顺利。
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对辖区取水户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取水行为,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对全县《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已审批及应当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各类已建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下达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水土保持验收函、补交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制观念。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施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各拦河闸坝、小型水库等工程管护能力和水平。开展水利专业人才专项招引工作,吸引更多高水平、高层次人才进入水利系统工作,着力破解“能力不足”问题。
将法治建设纳入到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三条红线”的管控力度,巩固深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执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管控,确保市对县考核不扣分;加大河道巡查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对违规违法建设项目的遥感推送的查处工作,坚持依法治水,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继续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统筹协调各乡镇各单位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工作。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目标。
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工作实效,把各项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全面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理论建设,突出学用结合,促进理论与水利工作实际深入融合。加强对基层水利项目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风险意识,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抓好作风建设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鼓励担当作为,锤炼工作作风,营造积极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完善机关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担当作为,提高执行落实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