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 地方动态/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地方动态 >
  • 河北涞水县:强化四级网格化建设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河北涞水县:强化四级网格化建设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保定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10-21
分享到:

本网讯  近年来,保定市涞水县在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基础上,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重点针对乡镇机构改革后监管衔接不畅和监管空白等突出问题,着力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监管力量下沉,多举措强化“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建设,有力提升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高位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农安监管重在执行,关键在方式方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涞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同责”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县级财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成立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场、公安、乡镇等多部门参与的农安网格化监管专班,建立网格化监管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提升涞水农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创新模式,四级网格实现全覆盖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积极推行“县+乡镇+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模式,因地制宜划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建设一级网格20个、二级网格15个、三级网格284个、四级网格1988个。

强化检测,构建三级体系“防火墙”

构建县、乡、村三级检测体系,建立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并通过了“双认证”,15个乡(镇)级农产品快速检测室,配备农兽药残留速测一体机和多种农兽药检测卡。在284个村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对村级协管员进行快检培训并配备农兽药残留检测卡。组成了以县级为引领,乡(镇)级为骨干,村级为支点的全方位农产品检测网络,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基地。

全程追溯,发挥乡镇主观能动性

抓住实施追溯与网格化监管示范县的契机,在电子追溯点筛选上,发挥乡镇主观能动性,将拟建追溯点推荐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审核后确定。按照“质控有制度、人员有责任、产品有标准、用药有台账、生产有记录、售前有检测、准出有证明、信息可查询”的“八有”要求,通过精准化、可视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管理手段,建立起“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信息化监管模式。

压实责任,切实解决监管难题

为有效解决种养散户合格证开具难、监管难等问题,在全域284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主要负责信息收集上报、组织宣传培训、开展免费速测,实现种养殖户足不出村检测。村级服务站负责人通过“监管助手”,协助协管员对周边农户进行日常监管,同步上传巡查信息,实现全县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目标,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信用为先,建立阳光农安体系

对全县规模化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电子管理,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物。出台涞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考核评价制度,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对备案农产品生产主体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让涞水农产品获得消费者充分信任,优质农产品获得良好品牌知名度。(供稿: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