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全国创建千余个美丽宜居村庄 北京将有10村入选
新京报讯(记者田杰雄)据农业农村部消息,近日,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争取在全国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新京报记者注意到,1500个名单中,北京被分配到的推荐名额为10个。
《通知》强调,要遵循示范引领、分级创建、尊重规律、注重实效、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村民主体、政府引导等基本原则。在创建过程中,既要引领地方开展各级创建示范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创建的良好局面,又要合理安排创建示范时序和标准,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还要根据乡村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村施策、有序推进,并注重乡土味道,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同时,是否参与创建、建设什么内容等都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包办代替。
示范美丽宜居村庄有何创建标准?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村庄需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例如环境部分需考虑村庄整体风貌、自然风光、田园景观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分值比重较高的生活宜居方面,则要考量村内是否还有村庄危房、新农房建设是否风貌协调,街巷院落的景观是否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完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不健全。
在鼓励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具备连片创建示范条件,或有稳定监管资金和机制保障的村庄优先创建的同时,《通知》也明确了一些底线门槛,即村“两委”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其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或处罚的事项的村庄暂不支持创建。
《通知》明确,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地方有关部门可制定相关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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