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导报官网
  • 地方动态/
  •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地方动态 >
  • 山西汾阳石庄镇:特色养殖“锦上添花” 乡村振兴“蓄势勃发”

山西汾阳石庄镇:特色养殖“锦上添花” 乡村振兴“蓄势勃发”

来源:山西新闻网发布时间:11-08
分享到:

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近年来,汾阳市石庄镇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抓手,因地制宜,深挖潜力,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着力打造畜牧业产业体系,畜牧养殖产业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在石庄镇祥泰农业专业合作社湖羊养殖场,只见一排排整齐划一的标准化湖羊羊舍内,不断传出湖羊的叫声。湖羊具有产仔多、肉质好、生长发育快等特点,不愁销路。对于这份依靠扶贫资金发展起来的特色养殖产业,养殖场场长蔚文斌干劲满满、信心十足。

祥泰农业专业合作社湖羊养殖场场长蔚文斌介绍, 养殖场按照“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模式,利用上级产业扶贫发展资金,依托吕梁百家兴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养殖技术,实现畜牧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增长、贫困户增收,最后达到“三赢”。 石庄镇祥泰农业专业合作社湖羊养殖项目占地35亩,总投资约1000万元,项目采取村企联建、产业联村、资金联村的模式,将扶贫产业发展资金540万元按原18个行政村每村30万元集中调配统筹使用,依托吕梁百家兴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养殖技术,实施石庄镇产业扶贫湖羊养殖项目,收益覆盖全镇原18个行政村及农户,项目收益每年按8%给各行政村分配2.4万元的稳定分红,也极大地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就业。

一个村民说道:“我是石庄镇的村民,从去年开始,就在羊场里工作,我年纪大了,在外面打工也不合适,在这里去年拉棒子还赚了一万多块钱。今年更是,出粪也赚了大几千,这就把我们老年人的生活问题也解决了。再一个就是我们春天种地,就近也能拉着上粪,这就解决了肥料的问题。”

接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力棒”,如何在乡村振兴中探出自己的路子?是石庄镇党委政府一直思考的问题。近年来,石庄镇按照把优势产业做成特色,把特色产业做成品牌的思路,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畜牧为先、特色保障、其他产业齐头并进”的产业发展格局,通过扩规模、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早在2017年,就积极引进大象公司,整合产业扶持资金,投资1200余万元建成了现代化万头养猪厂,通过资金联村的思路,将原8个贫困村每村2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全部入股新大象养殖公司,每年按照分红比例,分发到村,作为集体经济收入,持续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另一个村民说道,现在党的政策好,扶持力度大,只要你肯干,一切项目扶持都会给到你,而且,村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村民们更有奔头。

今年以来,石庄镇党委坚持“党建引领谋产业、资金联村助增收”这一工作思路,用足用好上级扶贫产业发展资金,将200万元衔接资金继续通过村企联建、资金联村的模式新建弘达养牛场,不仅进一步拓宽了农民群众粮食销售渠道,也解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提高了农民收入。

弘达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任本彦介绍:“我们现在有300头牛,其中280头是肉牛,其余是母牛,喂牛基本上就是周围玉米秸秆回收,老百姓给送过来,我们回收,干草我们也回收,玉米都是老百姓给送过来的,解决了村民们的经济收入问题,老百姓也得到了实惠。”

引农致富关键在于找准路子、找准产业。石庄镇在先后培植了一大批经济效益高的肉牛、湖羊、生猪、蜜蜂等养殖企业规模发展外,还因时度势,在合作期满后,将资金重新入股各企业,确保收益最大化。在企业向好发展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反哺农民群众。前几年,石庄镇各村每年共可收入固定分红70余万元,预计今年入股的企业在明年达效后,每年固定分红将达到200余万元。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石庄镇推出的一系列的惠民举措,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党委政府实实在在的关心,也真正让群众尝到了养殖的甜头。如今,石庄镇党建引领作用逐步彰显,产业布局已初具规模,为“十四五”时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打下了坚实基础。

石庄镇党委书记吕伟讲道,今后,石庄镇要围绕种植、养殖发展规模化产业,采取多种形式、多项措施,加快特色产业发展,通过项目引导和政策扶持,继续推动畜牧产业强基固本,特色蜜蜂产业兴村富民,守好“山西蜜蜂特色小镇”这块金字招牌。在种植业方面,石庄镇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充分发挥农户、合作社优势,与汾都香小米有限公司沟通交流,决定在该镇建立谷子基地5000亩左右,按照“五统一”模式经营,让更多农户在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受益;在运输物流方面,依托龙山、龙峰煤矿以及西武堡铝矿资源优势,镇经济合作联社成立物流公司,大力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同时,继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在“产业联村、资金联村”等模式上做文章,为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稳定支撑。(刘小楠)


乡镇企业导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文章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乡镇企业导报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乡镇企业导报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非乡镇企业导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乡镇企业导报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乡镇企业导报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乡镇企业导报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乡镇企业导报网不负责任。 6.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与本网联系。